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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国际app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发布人:

永乐国际app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永乐国际app:

按照《永乐国际app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永乐国际app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制度》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现就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永乐国际app须成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查、优秀论文评选、成绩报送等工作;

2.各永乐国际app应按专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工作,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细则、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等;

3.按照《永乐国际app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选派指导教师,悉心指导,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按照“小题目、专业性、深研究”原则,严把选题关,避免大题小做,提升选题与专业目标的吻合度;

5.文献综述应杜绝有‘述’无‘综’”的现象;

6.严格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制度,杜绝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所有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重复率检测,全文总相似比不得超过30%。

7.要求学生制定详尽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各个阶段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学院做好“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检测、答辩”等环节的督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8.毕业论文存档材料包括: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记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简洁版)。

二、各阶段时间安排

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0年7月-2021年5月,各阶段时间安排为:

1.指导教师安排:   20207月15日前结束

2.开题:       202012月21日—12月31日

3.中期检查:     20213月15日—3月26日

4.终稿检测及答辩安排:20214月19日—5月5日

5.答辩:       20215月6日—5月14日

6.报送成绩:     20215月21日前

三、论文检测工作安排

为贯彻《教育部永乐国际app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决定继续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全覆盖检测。

答辩阶段前,所有毕业论文必须在学校指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永乐国际app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终稿提交入口”(http://vpcs.cqvip.com/organ/lib/xaipe/)提交检测,检测结果全文总相似比不得超过30%,并留存检测报告作为存档材料之一。

四、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

1.所有毕业论文必须经过答辩环节;

2.各教研室应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答辩、优秀论文评选和成绩报送等工作;

3.答辩小组由4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答辩主席1名答辩委员2名、记录员1名;

4.答辩的具体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内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按时报送教务处;

5.答辩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指导教师应主动回避所指导学生的答辩;答辩记录须由答辩主席、答辩委员及记录员签名确认,并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留存;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依照评分标准,根据中期检查、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及学生答辩等情况综合评定。

五、其他

1.凡是在终稿论文提交阶段未提交论文终稿或因学生本人原因长期不与指导教师联系致使论文指导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者,将按照《永乐国际app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2.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要求标注清晰,参考文献数量非体育类专业论文不得少于20篇,体育类专业论文不得少于15篇,参考文献以近十年发表的期刊、学术报告、学位报告、论文集及电子文献为主,书籍类参考文献比例不得超过20%;

3.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负责,在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指导,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论文指导记录,严禁出现他人代写,填写内容应具针对性,拒绝评语千篇一律的现象。对于在论文指导过程中不认真进行指导的教师,一经发现,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指导资格;

4.各永乐国际app须妥善保存毕业论文存档材料。

六、材料报送时间

1.请各学院于20207月15日前将《2021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分配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27室)。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分配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各学院须依照本通知规定,按时报送各阶段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许朝阳  电话:88409394  

 

 

 

 

 

                                                         教务处

                                                          2020年7月8日